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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南丫海难案被拘两海事人员获准保释 禁止离港

2015年03月18日 1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香港南丫海难案被拘两海事人员获准保释禁止离港
    现任香港海事处助理处长苏平治(右图)和退休高级验船督察黄鉴清(香港《明报》资料图片)

  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2012年国庆节香港南丫海难导致39人死亡,香港警方日前拘捕并起诉现任海事处助理处长苏平治(58岁)及退休高级验船督察黄鉴清(60岁)。苏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黄则被控一项宣誓下作假证供罪,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他们均暂时毋须答辩,获准保释候讯。

  控罪指,苏平治于2007年4月16日至2013年3月4日担任首席验船主任期间,无合理辩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当的行为,即指示下属不执行《商船(香港本地船只)(安全及检验)规例》32(2)b条及附表3所列,有关2007年1月2日前首次注册船只配备救生衣的条文,以及其后没有取消有关指示。

  控罪亦指出,黄鉴清于2013年2月18日在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宣誓成为证人,故意作出一项具关键性但虚假的陈述,即2012年5月8日检验“南丫四号”时见过及点算过船上的儿童救生衣。

  控方在庭上表示已向香港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案件将转介至区院审理。裁判官应控方要求,将案押后至4月15日再讯,待控方准备转介文件,其间各被告获准以现金1万港元保释,不得离开香港及与海事处职员直接或间接讨论本案。

  苏平治一方在庭上表示,其子于英国读书,岳父亦于英国居住,故他难以不离开香港。裁判官随即反驳,指无人阻止其子及岳父来港探亲。苏平治一方续指,辩方或需要联络海事处职员搜集证据,裁判官指辩方可于稍后阶段提出更改保释条件。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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