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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谭惠珠:香港基本法凝聚广泛共识、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原则精神

专访谭惠珠:香港基本法凝聚广泛共识、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原则精神

2020年03月30日 21:1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香港3月30日电 题:专访谭惠珠:香港基本法凝聚广泛共识、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原则精神

  中新社记者 张晓曦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近日在香港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香港基本法最大程度凝聚了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兼顾各方利益,凝聚广泛共识,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原则精神。

  作为亲历者,谭惠珠讲述,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于1985年7月1日开始,至1990年4月4日经由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通过,历时约四年零十个月时间。整个起草过程,也是将“一国两制”方针法律化的过程。

  谭惠珠指出,在香港基本法起草前,中国和英国在1984年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但只是把大原则写了出来,对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等中国的“家内事”并无涉及,这是香港基本法中的内容。

  1985年4月,全国人大设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由59人组成,其中23人来自香港。谭惠珠表示,香港基本法草案的所有条文、附件和相关文件,起草委员会都采取全体委员不记名方式逐条逐件表决,须三分之二的多数同意通过,才能提交给全国人大审议。“单靠内地的委员、或是香港的委员都是不能通过的,一定要双方有一个主流的意见,才可以通过。”她说。

  当时的起草委员会共分为五组,谭惠珠主要参加了香港的政治体制、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两组的工作,但是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难题。首先遇到的难题,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香港的使用。

  “当时有香港的委员认为,有了基本法就不需要宪法了,但其他的委员都讲得很清楚,宪法是全国施行的。”她指出,虽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但不代表宪法在香港不适用,宪法与香港基本法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

  另一个难题,是除了国防与外交外,香港是否享有其他的剩余权力。对此,谭惠珠明确地说,香港基本法的本质是授权法,因此香港基本法赋予的权力香港有,没有授予的就没有,并不存在剩余权力。“所以香港一些反对派和法律界的人,把基本法当作普通法的一个本地法律来解释,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百分之百错的。”

  谭惠珠还指出,有关香港的政治体制、香港法庭无违宪审查权等也都是当时争拗了很久的问题,但最终都是达成共识、汇成主流意见后,才使相关条文得到了通过。

  在她看来,香港基本法在1990年的通过后,影响是非常正面的,当时有香港的民调显示,支持香港基本法的香港市民人数是比较多的,所以说香港基本法起到了一个“定海神针”的作用。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基本法正式发挥作用。谭惠珠认为,在民生、经济、科教文及对外关系方面,香港基本法的落实情况都非常好,但在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方面,仍存在一些争议。

  “这些争议,主要还是有人想要争取香港的管治权,甚至联系了外国的力量。”她指出,从2014年的非法“占中”、到2019年6月开始的修例风波,背后的问题仍没有根治,香港基本法中规定的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落实得并不理想。

  谭惠珠表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目前香港的首要任务是应对疫情,她很高兴看到香港的建制派政团向基层的香港市民捐赠口罩和其他抗疫物资等,这些行为真正体现了对市民生命健康的关心。

  对于未来,她认为,推动香港重回正轨、改善经济民生、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及教育等工作仍然任重道远,都需要不断完善与调整。(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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