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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涉港国安立法有需要

梁爱诗:涉港国安立法有需要

2020年05月26日 19:0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香港5月26日电 题:梁爱诗:涉港国安立法有需要

  中新社记者 曾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香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电话专访时表示,涉港国安立法是有需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来制定的法律针对极少部分人的违法行为,大部分香港市民无须担心。

  梁爱诗在访问期间多次提及“有需要”。

  此时立法有需要。梁爱诗指出,香港从去年以来发生各种乱象,要防范、制止和惩治反中乱港势力与外国和境外势力合流,利用香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再者,香港特区看不到在短期内能够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立法。

  全国人大涉港决定草案规划四范畴有需要。梁爱诗表示,虽然香港基本法第23条中的叛国、煽动叛乱等香港已有部分较过时的现有法律可以使用,但是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在法律上是完全空白的。反恐怖主义的法律也有,但存在灰色地带,并不针对本土恐怖主义。而对于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目前的法例也并没有明确规定。

  中央在港设立履行国安职责机关有需要。梁爱诗认为,香港特区政府的执法机关主要应对治安问题,在要求专业性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方面缺乏经验。

  梁爱诗表示,每个国家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国家安全就是保障主权和政权,属于中央政府管理的事情。香港基本法在30年前获得通过,但从2003年至今,国家安全情况在香港发生很大变化。

  “不等于说我们按照23条立法以后,就没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的责任,所以其他的责任还是中央管的。”梁爱诗说,香港目前并未完成23条立法,处于“长期搁置”状态。

  对于香港市民各项自由权利,梁爱诗表示,全国人大涉港决定草案相关说明清楚表明,要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再者,香港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也对香港市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有所保障。

  “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内地的法律制度不一样,香港的审判形式和内地也不一样,但是国家安全在国土每一寸地,它的需要都是同等的。”梁爱诗说。

  对于有反对派人士称是次立法破坏“一国两制”,梁爱诗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来制定的法律针对极少部分人的违法行为,大部分香港市民无须担心。决定草案也强调,立法是为了更好地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并且是次全国人大决定是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的。

  “如果是合宪、合法、合情、合理的话,那怎么会是破坏‘一国两制’呢?”梁爱诗反问道。(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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