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证监会研设考虑期 容许投资者无条件取消合约
2008年11月05日 16: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证监会探讨应否设立“冷静考虑期”,容许投资者在该段期间内,无条件取消合约,并研究有关建议对不同投资产品的可行性及利弊。
陈家强今天(5日)书面回复特区立法会议员何钟泰的提问时说,十分重视保障和教育投资者,由2006年10月至今年9月,证监会共制作12集教育投资者的电视节目,以及播放108个电台环节。
证监会在2008 - 2009财政年度,增加投资者教育的拨款,并积极考虑再增拨额外资源。
陈家强重申,鉴于雷曼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的关注,财政司司长已要求证监会在今年年底前提交报告,总结事件的经验及提出改善建议。
【编辑:李娜】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