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终审法院界定食肆室内禁烟区定义,指出只要食肆四边被围封的总面积达五成,已属禁烟范围。
香港律政司早前就禁烟条例内对室内定义,向终审法院上诉得直,终审法院今日宣布裁决理由时指出,禁烟新法例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今次正好给予法庭机会厘清,指出只要食肆四边被围封的总面积达五成,已属禁烟范围。原审时指出,食肆范围的每一边分别至少有五成范围被围封才算室内。
判词亦指,考虑案件已经困扰被告一段时间,所以决定不会重新定罪。卫生署欢迎终审法院的裁决,会研究判词后会再作跟进行动。
事发在08年2月,食环署小贩管理主任何铀然在深井一间茶餐厅门吸烟被检控,罚款一千元,他其后在高院上诉得直,特区政府再上诉至终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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