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行电脑发现儿童色情照 港商赴加旅游被囚入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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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行电脑发现儿童色情照 港商赴加旅游被囚入狱
2010年03月23日 0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周姓年轻商人1月底飞往加拿大多伦多旅游,入境时被海关关员发现其手提电脑藏有一张儿童色情照,商人当场被捕,并控以藏有及分发儿童色情照各一项罪名。

  事主解释有关照片是有人以电邮传发给他,他从未阅读过,坚称自己是清白,但他表示为免花上多月排期审讯,最后接受律师建议认罪,结果在异乡度过35天铁窗生涯,至本月初才被递解返港。

  周某在多伦多接受访问时透露,他于今年1月31日只身从香港飞抵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过关时被海关人员截停检查行李,关员向他索取手提电脑的密码搜查,最后发现一个电邮附件内有一张儿童色情照。海关在其行李搜出小量儿童衣物,立即将他拘捕,送往米顿市(Milton)的Maplehurst惩教所羁留,稍后落案起诉藏有及分发儿童色情照。

  周某表示,有关照片是有人透过内地流行的通讯软件QQ电邮传发给他,他从未打开,故根本不知计算机藏有违法照片,至后来他从律师口中得悉该“照片”实为有开玩笑意味的日本动画。他又称,搜出的儿童衣物乃受朋友所托带到当地转交他人,他曾试图向有关人员解释,但不被受理。

  周某起初打算自辩,然而律师表示排期聆讯需要4个月,认罪的话只会判监数日,及后便会递解出境。他经考虑后决定认罪,被判监14日及被移民部发出递解令,但递解程序繁复,至本月6日始正式被递解返港,结果在狱中度过35日。

  当地警方表示,只要有合理理据支持某人实际藏有儿童色情照片,以及意图收藏有关照片,警员便可提出起诉,即使事主从未打开电邮的附件,警方都有足够理据落案。不过最后若查证电邮附件的确从未被人打开,被捕人被入罪的可能不大。

  当地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收发电子邮件时都应该查阅邮件的附件,发现儿童色情照便应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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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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