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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网友见面并随其回家看碟 港14岁女学生被强奸

2008年09月02日 14: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在漫画店任职店务助理的20岁青年,在互联网上认识了一名14岁女学生,该青年约女生见面并带她回家看影碟,期间青年涉嫌对女生上下其手,及后更将她强奸。涉案青年1日在高等法院否认一项强奸及一项企图强奸的交替控罪,控方2日传召事主出庭。

  女生事后离去没有报警,后把事件告诉好友,好友劝她报警,但事主怕被人知道而拒绝。直至一个多月后事主母亲发现女儿在日记写着“破处”两字,大惊之下质问女儿。事主终把事件和盘托出,翌日报警。

  身型矮小的被告张学文,分别否认一项强奸及一项企图强奸的交替控罪。据控罪指称,被告分别于今年1月3日在屯门的家中强奸及企图强奸当时14岁的女童X。

  据控方开案陈词说,事主案发时为一名中三学生,她早前在荃湾一所漫画店见过任职店务助理的被告。直至去年12月被告在MSN上新增事主为朋友,两人及后也有电话联络。今年1月3日,被告邀请事主到他家中一同观看韩国电影影碟,两人先在漫画店集合,及后一同到被告的家,并进入被告房间看影碟。

  在看影碟时被告突抱着事主,并隔着校裙抚摸事主胸部及私处。事主曾叫“不好”,但被告没有理会。事主挣脱逃往洗手间并致电朋友但联络不上。被告及后强行把事主拉到床上并继续抚摸她,事主挣扎但被被告以粗言秽语喝骂,继而遭强奸,期间被告没有使用避孕套。

  事主离开被告家并致电她的最好朋友把事件告之,朋友劝她报警,但她不想其它人知道事件遂拒绝报警。因事主担心会怀孕,遂到药房购买避孕丸服用。

  直至2月24日,事主母亲在女儿日记上看到写着“破处”二字,她遂质问女儿,事主把事件和盘托出,两人翌日报警。警方翌日在被告家中拘捕他,警诫下被告承认当日想与事主性交。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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