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内森曾在自己经营的补习社内非礼男童,被判囚4年,他出狱后再犯案,9日承认多次侵犯13岁男童,法官押后判刑。(图片来源:明报)
港一娈童犯出狱后再犯案被控 曾有18项同类案底
2008年10月10日 11: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8年前因非礼补习社三名男童而被判监4年的补习社老板,出狱后在去年再犯案,讹称为球场相识的13岁男童补习,带他回家进行口交、手淫等猥亵行为,更欲侵犯男童但被拒。
有18项同类案底的积犯,9日在高院承认4项与16岁以下男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名,押后索取报告后判刑。50岁被告赵内森,原本被控8项相同罪名,赵9日承认其中4罪,获法官同意将其余罪名记录在法庭档案中不予继续控告。
被告除了向警方表示现时当地盘工人外,其余家庭背景一律不肯透露。主控官表示,赵曾两次被控,共有18个同类案底,2003年2月才出狱。法官押后案件至下月29日,待索取被告的心理、精神报告及现年14岁的男童的心理报告后判刑。
案情指出,13岁男童去年8月在球赛中认识被告,及后被告自荐以每月400元为男童补习,男童更称被告为“干爹”。去年11月某夜,男童随被告回到其东涌家中,两人上网看过色情短片后,被告要求男童为他口交,男童先拒绝,在被告苦苦哀求下才答应。一个月后,被告再在家中要求侵犯男童。
今年1月18日晚,被告接男童放学,再带他回家过夜,被告要求男童伏在其身上吻他并互相手淫,翌晨被告再抚摸男童的背腰及臀部。男童回家后,写信向父亲交代遭被告性侵犯一事,但事先要求父亲不要激动。父亲阅后带男童报警。被告被捕时承认其事,说:“是,我认,我会自首,我是性侵犯他。”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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