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16岁男生与未成年女同学偷尝禁果 已被扣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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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16岁男生与未成年女同学偷尝禁果 已被扣查
2009年01月07日 1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澳门在校学生拍拖已属平常事。(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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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7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一名未满14岁的在校女学生与同校男友偷尝禁果,两人随后在网上聊天室谈及此事。女生母亲在查看女儿电脑,发现女儿偷尝禁果的蛛丝马迹,经查问,女儿将事件和盘托出,母亲日前带同女儿往澳门治安警察局报案。

  警员接报后展开调查,将涉案男学生带局扣查,有人承认与女学生在上月初及平安夜发生两次性行为,尤幸均有使用安全套。根据《刑法典》规定,与未满14岁的人士发生性行为构成对儿童性侵犯的罪行,故涉案男学生已被送交检察院处理。

  涉案男学生为中二学生,年满16岁,达刑事归责年龄。案中女主角据悉为13岁,为同校的中一学生。根据《刑法典》第166条“对儿童之性侵犯”规定,行为人与未满14岁之人性交或肛交,处3年至10年徒刑。

  5日中午时分,案中女学生在母亲陪同下往治安警察局报案,指女事主被人性侵犯。女事主母亲指早前在查看女儿在网上聊天室的留言时,发现女儿曾与一男性尝禁果的蛛丝马迹,遂追问女儿有关事件,女事主最终将事件告知母亲。女事主与同校男生在上月初及平安夜时,两度趁家中无人时偷尝禁果。

  警方接报后遂派员到涉案男学生家中将其带局扣查,有人承认与女事主发生性行为,并指两次均有使用安全套。据悉案件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处理,目前正排期候审。

  现时,在校学生拍拖已属平常事。由于不少学校现时正规性教育仍停留在“两性生理分别常识课”的“原始阶段”,鲜有谈及性观念的话题。但在现今资讯发达的年代,对“性”充满好奇的青少年儿童极易在互联网上接触到不良色情资讯。“性”其实对时下不少青少年而言并不陌生,但却又存在一知半解,在充满幻想及疑惑下,加上对法律知识认识有限,极易促使青少年冒险偷尝禁果。

  根据澳门卫生局在前年所作的“澳门高中生对艾滋病的知识、态度和行为调查报告”,受调查学生中有10%具性经验,3.3%在高中前已有性行为,首次发生性行为平均年龄为15.7岁,性伴侣平均数为二,学生在性行为中每次及几乎每次使用安全套的比例均低于50%。

  有关数据间接反映出目前澳门学生的性态度,“性”对相当一部分的青少年已不再是幻想阶段,推行合乎实际环境的性观念教育课程已刻不容缓。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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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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