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仕尧透露:澳门环境保护局或在6月1日成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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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仕尧透露:澳门环境保护局或在6月1日成立
2009年02月18日 1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表示,撤销环委会和成立环保局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同于6月1日生效,相信不会出现人员、财产法律归属不明和行政中断的情况。环保局将因应社会发展加入新的职能,研究区域合作将是一项工作。

  澳门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17日细则审议《撤销环境委员会》法案,刘仕尧列席会议。委员会关注法案并无提及何时成立承接环委会职能的部门和名称,但却提到“环境委员会获授予的职责,实时转交给行政法规设立的具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有委员担心撤销环委会后会出现人员、财产法律归属不明的情况。未来的环保局与环委会在人员、规模、职能均不同,条文将环委会的职能简单地“转移”到新部门,可能出现不合理行文。

  刘仕尧表示,已建议环境保护局于6月1日成立。因此,撤销环委会的法律和成立环保局的行政法规,均于同日生效,相信不会出现人员、财产法律归属不明和行政中断的情况,但具体安排仍待刊登《政府公报》作实。

  刘仕尧表示,已开始筹组环保局,相信有足够的条件在6月1日后接续原有工作,并展开新职能。该局除承接环委会现有的咨询、评估职能外,还包括控制污染,规划、评估环境等,也包括环境监察设立工业、商业、服务业场所、可能影响环境的任何活动以及发出环境执照。

  因有些新工作需要法律法规配合,成立后会详细公布跟进的时间表。随着环保局的成立,将更有条件展开和落实特区政府的环保政策,配合社会发展,回应居民和社会对环保及生态平衡的诉求。日后的区域合作研究也是环保局的一项重要工作。

  至于法案第二条行文的不合理情况,特区政府表示或接纳委员会建议,修改为“设立环境保护局,其职责、组职及运作,由行政法规规定”。

  有委员提出未来的环保局会否架床迭屋,刘仕尧表示,设立环保局的行政法规并无涉及处罚职权,若将来有处罚的规定,将会透过立法会立法,因此不会有上述情况。

  谈到松山腰兴建中的超高楼的赔偿协商进展,刘仕尧表示,协商仍在进行中,有关单位会按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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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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