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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严打牟暴利商家 面包店涨价1分遭罚11万

2015年05月15日 14: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外媒15日报道,马来西亚政府4月1日实施消费税后,造成物价飞涨而民怨四起。当局因此加强取缔触犯“反暴利法令”的商家,希望缓和民怨。马六甲一家面包店由于实施消费税的糕点价格比之前高了1分而遭提控,并连同其他罪名总共被罚款11万林吉特(约合19.1万元人民币)。

  这是马来西亚实施消费税后,罚款额最高的类似案件。

  在“2011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反暴利法令)下,商家的利润率就算比实施消费税前多1分,也算违反相关法令。

  马六甲爱极乐一家全国连锁超市旗下的面包店,今年3月被甲州贸消局发现所售卖的四种糕点都涨价30分,利润率(profit margin)分别比原本赚幅多1分、19分、24分与24分而触犯反暴利法令并遭提控。

  面包店全国经理莫哈末礼祖安谢13日在法庭对四项控状承认有罪,马六甲地庭法官安然占丹判处该店四项罪名,分别罚款2万、2.5万、3万和3.5万林吉特。罚款总额共11万林吉特。

  四项控状分别指面包店售卖的杏仁、香草、巧克力豆与蓝莓等口味的松糕(muffin)售价,都从1林吉特20分涨至1林吉特50分,违反贸消部2014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条例,也触犯反暴利法令。

  一旦在反暴利法令下被控且罪名成立,公司初犯可被判最高50万林吉特罚款、再犯则可被判最高100万林吉特罚款。个人初犯者可被判最高10万林吉特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可被判罚款最高25万林吉特、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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