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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再判日本军工企业需赔偿二战韩国劳工

2015年11月13日 18: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日本向二战被强征韩劳工赔10元 韩媒斥其愚弄人  来源:东南卫视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韩媒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3日就二战末期被征用至日本新日铁住金公司劳动的7名韩国人提出的索赔诉讼做出裁定,判决郭某(90岁)等7名原告胜诉,要求新日铁住金向原告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5万元)。

  这是韩国法院第二次做出日本企业需向韩国劳工进行赔偿的判决。

  判决称,被告对原告的征用属违法强制征用,新日本制铁公司(旧日本制铁公司)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还否定了根据《韩日请求权协定》韩国人个人索赔权失效的被告方主张,判定诉讼时效并未过期。基于原告的损失及长期未得到赔偿等因素,法院判决被告新日铁住金向原告每人赔偿1亿韩元。

  2013年,7名原告提出索赔诉讼,他们主张太平洋战争时期被新日本制铁公司强制征用到岩手县釜石炼铁厂、福冈县八幡炼铁厂劳动,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被告至今回避责任,使他们产生精神上的伤害和肉体上的痛苦,要求被告做出赔偿。

  另外,2013年7月,首尔高等法院对另外4名劳工受害人向新日铁住金索赔一案也作出了相似判决,由于新日铁住金公司提出上诉,案件至今积压在最高法院。

【编辑: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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