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加坡实施新个人资料保护条例 违例机构最高罚百万新元

2019年09月03日 09:38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 

  9月份起生效

  新加坡实施新个人资料保护条例

  本报新加坡电 记者蔡本田报道: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日前宣布,新修订的个人资料保护条例从9月1日起正式生效,提醒商家和从业者在新条例生效后再不能任意收集、使用和公开个人身份证号码,或扣押顾客身份证,规定只有在法律规定或有必要证明身份时,才能向公众索取身份证号码。新条例证件种类涵盖护照、工作准证、出生证、外籍人士身份证等。新修订的个人资料保护条例生效后,违例机构将视情节处以罚款,最高100万新元。

  为加强保护消费者信息,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于去年8月份宣布了这项新条例,并给商家和从业者留出一年时间改善运作模式以符合新条例要求。新条例允许商家和从业者在一些商业场景中可以继续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但同时规定,商家和从业者在收集消费者身份证或副本等证件时,必须向个人或政府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解释其必要性。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鼓励商家和从业者按其商业模式和营运需求,选择采用其他方式来识别消费者,比如采用电子政府密码应用服务,以避免过度收集消费者的其他个人资料。为此,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率先推出了首个数据保护专员技能框架,旨在培训有关人员兼具数据保护与数据创新两种技能,便于商家和从业者稳妥收集与使用数据,利用新兴科技推动创新。

  蔡本田

【编辑:李季】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