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娶印尼妻或需"押金" 10年内离婚钱归女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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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人娶印尼妻或需"押金" 10年内离婚钱归女方
2010年06月09日 09:34 来源:中青在线-青年参考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法新社6月2日报道,印度尼西亚政府计划制定新婚姻条例,规定娶印尼伊斯兰教妇女为妻的外国人,必须在银行里存入5亿印尼盾(约合人民币35万元)的“生活安保费”;其他宗教如基督教、佛教、印度教的妇女则不受此条例的影响。根据新婚姻条例,如果异国夫妻的婚姻关系能够维系至少10年,这笔银行存款就会转为“共同财产”;如果在10年内离婚,这笔钱就归妻子所有。

  据报道,这项条例是由印尼宗教事务部制定,并已纳入拟议中的婚姻法案。印尼官员透露,法案将在年底提交国会辩论。该条例指出,这项新规定是为了保障印尼妇女和她们子女的权益。总人口2.12亿的印尼是世界上穆斯林最多的国家,在全国占88%以上,约为1.82亿人。

  印尼宗教司理事会主席阿米丹表示,外籍丈夫抛弃印尼妻子和儿女的个案太多了,他们走后什么也没留下。印尼宗教事务部伊斯兰团体指导总署主任纳萨鲁丁·奥马尔也表示,一些外国男子出于财产和商业利益和当地妇女结婚,当他们觉得女人没有利用价值了,就会把这些妇女抛弃。婚姻是纯洁而神圣的,交“安保费”是为了保障印尼妇女离婚后的权益。

  不过,新婚姻条例的制定引起很多争议。36岁的罗斯林娜本打算于今年9月与德国男友克里斯托弗结婚,此法令出台后,她很愤怒:“太荒谬了,政府这是要出个价钱把我卖掉。”一位24岁不愿透露姓名的印尼女模特也有一位德国男朋友,她说:“我们受到了不公平待遇,看起来政府对穆斯林女性一点都不尊重。与其起草这类法案,不如花工夫惩罚一下娶了三四个老婆却又养不起的本地男子。如果该法案通过,我们会到国外结婚。”据印尼法律规定,信仰佛教、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男性可以娶两名以上的妻子,但必须征得所有现任妻子的同意,以及向宗教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为所有妻子及其子女提供经济上的保障,并承诺平等地对待她们。但国家并不鼓励一夫多妻制,国家公务员也不能享有一夫多妻的权利。印尼一位议员伊斯坎同样认为,结婚是因为两人相爱,新条例只会给异国情侣带来难题,也是一种歧视。

  一些女权分子则批评新条例把妇女视为商品,并歧视外籍男子。印尼一位维护异国婚姻利益组织的负责人纳亚指出,当局实施新条例,将导致大批“新娘出逃”,有一些人可能不注册结婚,选择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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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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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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