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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国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增一成以上

2011年12月23日 17: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 张希敏)中国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3日表示,2011年,中央财政全年下拨人民币25亿元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将东、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00元、300元、400元,提高幅度10%以上,大幅提高了孤儿保障水平。

  李立国在此间召开的“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上说,目前,中国多数地区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其中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北京分别达到了1600元和1400元。

  他指出,今年民政部在拓宽儿童福利资源上取得了很大成就,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完成手术康复4200多例;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展了一系列合作,全国120个村开展了“儿童福利项目村”试点,探索了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办法。

  同时,民政部加强与各类非政府组织合作,与李嘉诚基金会启动第二期“重生行动——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已治愈患儿22000多名;与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合作启动“玉树地震孤儿助养项目”和“舟曲泥石流孤儿助养项目”,为500多名灾害致孤儿童每人每月提供600元助养金;与神华集团合作开展“神华——爱心行动”,资助1236名贫困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儿童进行手术;与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合作,在江西启动了“适龄孤儿或贫困家庭儿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每年为每位学生提供7000元培训补贴。

  此外,民政部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全面铺开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各级财政投入37.9亿元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国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等各类养老机构已有4万个,养老床位315万张。加强了规范化、职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护理人员培训,促进了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李立国说,民政部进一步扩大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覆盖面,推动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目前,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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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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