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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国内活动登记管理

2012年09月20日 12: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0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中国总体上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国内的合作和活动是敞开大门的,但确有一些别有用心的非政府组织从事了与中国法律不相符的活动,引起人民群众的警惕和关注。所以,加强和改善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国内活动的登记管理势在必行。

  李立国说,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扩大国际交流,包括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是中国政府肯定的事情。一些境外的非政府组织参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到国内来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对中国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和扶贫济困以及各方面业务的培训,起了积极的作用。

  “所以,我们总体上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国内的合作和活动是敞开大门的。”他说,但是其中也确有一些别有用心的非政府组织从事了与中国法律不相符的活动,引起了人民群众的警惕和关注。所以加强和改善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国内活动的登记管理,是势在必行的。

  李立国介绍,按照现行法规,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设立代表机构,只有基金会条例做了规定,社团条例尚无这方面的规定。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有的地方政府制定了备案管理的规定,施行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中国法律有序开展活动。但是,对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在立法上尚有空白。

  “所以修订社会组织三个登记管理条例,也将有针对性地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设立国内代表机构和在国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监督管理问题,以利于我们更好地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的活动,也依法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有关社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合作。”李立国说。(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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