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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甸湿地遭毁坏被要求整改 15日内恢复原样

2013年01月11日 15:41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扎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挖沟者

  15日内恢复原样 罚款1万元

  林甸县表态不回避不推脱 配合扎龙管局积极整改

  今天上午,记者从扎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郭建华处获悉,扎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已于9日对挖沟单位林甸县军马场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将所挖沟恢复原样,并处罚款。

  据郭建华介绍,看到本报报道后,该局派员立即赶到林甸县军马场对挖沟事件进行调查。经现场勘察,现场情况与本报报道基本吻合。该局现场对挖沟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根据《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36条规定,责令林甸县军马场15日内将沟恢复原样,并处1万元罚款。另据郭建华介绍,对于本报报道林甸县农业局挖沟事件,该局已于去年年底前履行了全部行政处罚程序,鉴于该挖沟行为仅部分面积位于扎龙湿地保护区缓冲区内,性质较轻,已对林甸县农业局进行了罚款处理。目前,林甸县农业局尚未履行。

  当日,林甸县宣传部、农业局等相关部门领导来到本报,对湿地挖沟一事进行了解释和表态。该县宣传部部长杜宏伟说,对于出现的问题,林甸县不会回避和推脱责任,“属于我们的问题我们将抓紧整改。报道的县农业局那条沟,位于可施工区域,我们正在向林业厅补办手续,我们会配合扎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行妥善处理。今后,我们将全天候对区划区域内的湿地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扎龙管局,沟通配合解决问题。”杜宏伟表示,扎龙湿地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林甸一定会合理开发、严格保护。(记者崔立东 张同)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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