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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速20%以上将记12分

2013年06月21日 15:5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获悉,吉林省决定6月21日至23日,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集中整治客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暨第四次全国统一行动,将落实危险物品运输等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记12分。

  据介绍,对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超员违法行为要利用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录入系统,同时严查车辆所属企业是否符合处罚情形,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必须落实记12分的处罚措施,并通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予以解聘。

  对于凌晨2时至5时运行、未落实接驳运输的客运车辆,要强制落地休息或禁止通行;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要严格落实记12分的处罚措施,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

  吉林省要求执勤民警要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该纠正的必须纠正,该记分必须记分,严禁只处罚、不纠正,严禁改变处罚种类。要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规范文明执法。民警执勤执法、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记者张建 周立权)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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