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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批量取消和免征18部门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3年07月01日 15: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7月1日电 (记者 庞无忌)在频繁宣示“简政放权”的决心、“晒”出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清单后,中国官方再次行动,宣布取消和免征涉及18个部门的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国财政部1日消息称,其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中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些收费事项包括代发电报费、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船舶证明签证费、海事调解费等,其中涉及外交部门、司法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18个部门。

  两部委表示,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

  事实上,去年12月,中国就曾批量取消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据相关部门预测,此前的一批收费取消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105亿元人民币。

  有分析认为,这两次的“撤费”或开启新一轮大规模的税费调整,官方此举意在释放改革和结构调整的信号,可视为减少政府对经济过度干预的重要一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早在2001年就被提上日程。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全国两会后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要将国务院各部门现有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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