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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屡审屡犯”审计怪圈关键要加大问责

2013年07月01日 17:0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审计署日前公布了对57个中央部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审计结果显然并不太令人乐观,其中半数以上单位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超定额标准列支会议费以及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问题,并且不少的单位将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转嫁、摊派给下属单位或接受企事业单位的资助,个别部门一年超支出国费上千万元。

  在公众的印象中,审计中发现的很多“三公消费”问题是“年年在审计,年年都不同程度地在犯同类的错误”。而且,在每年的审计中和审计后,不少单位都进行了自查自纠,并进行了所谓的整改。可问题是,每年的整改之后,为何很多单位依然没有吸取教训?如果不找到问题的根源,并进行彻底根治的话,则很难走出“屡审屡犯”的怪圈。

  按照审计署相关负责人的分析,部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工作计划与预算安排衔接不够,相关预算管理制度与实际不适应。以会议费超定额标准列支或转嫁其他单位为例分析,现行的管理办法对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预算管理不细化,相关禁止性规定不够明确,在会议支出报销等环节没有建立对违反规定支出行为的约束机制,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就不难理解一些中央单位缘何敢肆无忌惮地逾越红线、并且屡审不改了。

  需要引起警惕的是,此次审计中还发现了不少新的问题。根据审计署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呈现出利用权力设租寻租、借助内幕交易或关联交易侵权牟利、实施方式网络化等新特点。审计署公布的信息还显示,近年来在违法违纪案件中,“一把手”因为掌握决策权,频频利用职权设租寻租谋取私利,且手段多样,案性隐蔽,危害巨大。

  要想走出“屡审屡犯”的怪圈,有效遏制并预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还需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在本次审计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计报告中,提出了要从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会计制度、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这些非常具体的建议,有利于从根源上遏制、解决并预防违法违规问题,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去落实好这些工作。

  必须强调的是,针对“屡审屡犯”的问题,关键是要加大监管和问责的力度。对于出现的问题,不能仅仅通过整改就能过关,要一查到底,相关的责任人必须为岗位失职或违法违规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付出相应的代价,并且要与官员的政绩考核以及升迁挂钩,使违法违规的成本急剧上升,真正形成制度的威慑力。也只有这样,相关人员才会摒弃侥幸的心理。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的力度,通过制度层面的压力倒逼相关部门,提高预算的完整性、执行的规范性和决算的准确性,真正用好、管好宝贵的国家钱财。 评论员 阮修星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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