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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安系统反思叔侄冤案 媒体称不追责何谈反思

2013年07月23日 07:1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来论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在公安厅一座谈会上讲到萧山案、叔侄冤案的反思问题,他说,错案就是错案,既然错了,就要认错,就要纠错。办了错案就没有功劳可言,纠错也是必需的。(7月22日《法制日报》)

  当地公安系统首次公开反思这两个错案,不论从案件的影响,还是公众期待上说,虽然慢了半拍,但仍有其积极意义。而此前,除了“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的表态,有关各方再没有进一步的态度,更不见有追责的动作,引发了舆论的很多猜想。

  反思是必须的,但缺席了追责的反思,一是不完整,二是难免有走过场之嫌。正如刘厅长所言,如果没有人承担责任,就会“好了伤疤忘了疼,错案还会发生”。那么,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为什么一点动作都看不到呢?调查、厘清责任当然需要一个过程,但这种“过程”应当是正常的过程,否则令人怀疑,是不是自我调查无力,过程被人为地拉长?与庆功表彰的迫不及待相比,调查追责的慢腾腾,透出的态度显然是不积极。并且有媒体报道说,叔侄冤案平反两个多月后,对此案负有重要责任的所谓“女神探”仍在担任大队长,依然在一线工作。

  同时,还需要明确的是,追究错案责任,绝不是一个部门的责任;公安部门只能依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责任人,但类如萧山错案、叔侄冤案这样的严重过失,显然不只是纪律层面的处理就能交代得过去的。仅就叔侄冤案来说,涉及刑讯逼供、证据造假甚至公安机关跨省调“线人”作伪证,以及在无任何物证和目击者的情况下推导出所谓“无懈可击”的“证据”等严重违法办案行为;那么不管是主要责任人,还是具体责任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则不能还法律公正,对受害人也不公平。

  反思的话必须要讲,但没有依法严肃的追责,反思会被认为是空谈。三个月前浙江省政法委即已成立调查组,彻查聂海芬等该冤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全部司法过程中的涉案人员;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消息传出,外界也看不到任何动作,甚至主要责任人仍在领导岗位上,公众难免要质疑“反思”的诚意。

  (马涤明)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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