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豪车”被官员“借用”?
新华网评:还有多少“豪车”被官员“借用”?
“延安城管局长坐豪车”一事终于有了结果。据调查,张建朝乘坐的车辆为丰田系列SCT越野车,该车购置于2008年7月,车价为55.5万元,系原城管局局长鲁保国任职期间借用下属企业的车辆。2011年11月,张建朝担任城管局局长后继续使用,属违纪行为。经延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鲁保国、张建朝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车辆收缴后已公开拍卖,成交价37.2万元。(7月25日《兰州晚报》)
从已经曝光的案例看,“借用”成了不少“豪车干部”的挡箭牌,延安城管局长不是第一个。2013年1月,陕西白河县县委书记郭德林被曝乘坐进口6缸排量3.0T的顶级豪华款大众途锐车,网上报价105万元。郭德林回应称,他乘坐大众途锐车,是半年前借用民营企业兴达公司的,已归还;今年3月,一网帖称辽宁省西丰县县委书记闫立峰超标配150万元豪车,且多次将公车停靠在大酒店门前。闫立峰后来接受记者采访,承认了网络中反映的自己乘坐豪华车辆的事实,车辆是从朋友处借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
俗话说得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豪车价格昂贵,动辄几十万、上百万,这样的东西,说借就借。“借用”的背后,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让人存疑。媒体曝光之后,“借用”的都已“归还”,如果没有舆论监督,这些“借用”是否就会变成“长借不还”,甚至直接“据为己有”?
公务人员配备公务用车,只是代步工具,方便开展工作,但在有些人眼里,公车却成了身份的象征,于是“坐好车”“坐豪车”成了某些干部“面子工程”的一部分。治理公车超标,必须“零盲区”,对待“豪车干部”,必须“零容忍”。
现在曝光的“豪车干部”,基本都遵循了“网络举报、媒体核实、地方回应处理”的过程。依靠网络去治理干部违规坐豪车,显然是下下策。杜绝超标公车,制度建设才是根本,监管措施必须落到实处。
豪车好坐,民心易碎。党的优良作风需要传承和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不能丢。扭转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可从铁腕治理超标公车始!(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陈尚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