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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莫让楼堂馆所“换个马甲”继续奢华

2013年08月12日 08:3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地方及部门在涉及重大公共财政支出时,要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每一个涉及政府的基建项目,应在政府网站公开投资和用途。

  中央近期再次出台严规,禁止各地新建楼堂馆所。新华社记者在各地走访发现,严令之下,明目张胆建办公楼的现象有所收敛,但一些地方和部门转而以“商务中心”、“培训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市民服务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各种名义暗度陈仓,绕开上级政府审批,奢华之风由明转暗。

  奢华办公楼建设由明转暗,不再如以往那样理直气壮、肆无忌惮,这说明,中央的政令规定确实在地方产生了积极的成效,值得肯定。不过,与以往明目张胆兴建奢华办公楼的做法相比,一些地方和部门“换个马甲”的做法,更让人担忧。

  奢华楼堂馆所由明转暗、改头换面,既规避了上级政府的监管,也容易导致政策误判;另外,这样的做法可能一时骗过上级,却瞒不过社会公众,从而会损害政府的权威和政令的严肃性。

  那么,那些奢华、刺眼的楼堂馆所,为什么能够顺利逃避监管,堂皇出现?首先,这与时下一些地方和部门权力缺乏约束,且权力运行过于封闭,缺乏信息公开有关。一个县政府,或者说某一个公权力部门想要兴建办公大楼,至少在地方上很难遇到什么阻力。即便是变化一下花样、巧立名目,当地上级部门也往往装聋作哑,并不去先期制止或纠偏。

  这种“共谋”机制的形成,根源在于问责的缺失。建了也就建了,主其事者并不会受到任何处分。据新华社记者报道,安徽省某县豪华的县委、县政府大楼前竟无一块醒目的标识牌,难道说,上级政府不知道这里是县委县政府?

  其次,高压之下,楼堂馆所还能伏地前行,也与政令时松时紧,甚至“一阵风”有关。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敢于频频“换马甲”,并不是畏惧中央的严规,而是寄希望于这一严规会很快过去。事实上,从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起,25年来已发布了10个国家级“限建令”文件。而大量奢华楼堂馆所,正是在声声禁令中次第建起。

  可见,若想遏制花样翻新的奢靡之风,一方面,应该下大力气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地方及部门在涉及重大公共财政支出时,要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每一个涉及政府的基建项目,应在政府网站公开投资和用途。要让公众知晓公共财政资金的流向、用途和管理的过程,不能继续暗箱操作。

  另一方面,在政府性楼堂馆所的建设上,应该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比如,在严查政府办公楼的同时,也应该对相关的“马甲”,诸如“培训中心”、“商务中心”、“综合业务大楼”等等业务用房,做出相应的明文规定,以堵塞漏洞,避免被钻空子。

  当然,最重要的还在于约束权力,强化问责,不能动辄罚酒三杯。对于那些“换个马甲”继续奢华的做法,要认真查处,严厉打击。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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