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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省份去年社会抚养费总额超165亿 用途去向不明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8月31日 09:3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7月1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分别向全国31个省(市、区)计生委、财政厅寄出快递,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截至昨晚,他收到来自17个省(市、区)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

  “社会抚养费”,早年被称为超生罚款。2002年,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定义,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根据这一定义,吴有水认为,社会抚养费应用于“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其支出情况,应向社会公开。

  截至昨晚,浙江律师吴有水已收到来自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或财政部门依申请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合计超过165亿元。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未有任何一个省份的计生或财政部门依据吴有水的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预算情况或用途。

  17省份公开征收总额

  吴有水表示,按照计生部门的说法,社会抚养费并不是罚款,而是补偿公共资源消耗,其支出情况应公开。但他查阅公开资料,没有看到相关部门,主动公开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情况。

  目前,从他收到的回复来看,福建、河南、江西、北京、上海等17省(市、区)公布了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其中江西最高,达338618万元,其次是四川,达245014万元。各省市自治区中,财政部门未给书面答复的有5个省份,计生部门未给书面答复的有11个省份。只有陕西省到目前为止,其财政厅与计生委都没有给答复。

  律师称将继续追问

  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违规超生的公民,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但是,多省份人口计生委回复称社会抚养费用途自己不掌握,由县级计生部门征收,归同级财政支配。

  这笔钱的征收和使用的不透明也引发了公众质疑。“甚至没有看到过审计”,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指出,社会抚养费理应用于计划生育家庭中老人的抚养,但实际并非如此。对于审计的缺失,国家审计署特派驻西安办事处处长王小军也曾撰文指出,因缺少最关键、最核心的基础数据,对社会抚养费的审计非常困难。

  吴有水表示,他将不放弃对社会抚养费的追问。除了继续向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提起行政复议,他将于近期随机选择一两个省份,向省内所有县级计生和财政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追问社会抚养费到底用在哪儿、如何用。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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