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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降低部分公证收费标准 每年最少减收200万

2013年09月16日 18: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9月16日电 (赵静)16日,记者从山西省司法厅获悉,该厅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收费标准的通知》,据预测,此次减低收费标准,每年将减收群众费用200万元以上。

  此次降低的公证收费主要是在涉及群众证明财产、赠与、接收赠与等项目的收费。收费标准由现在的受益额的2%,下调为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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