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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执法停车场收费被叫停 回应:我们利益谁维护

2013年10月11日 09:09 来源:西部网 参与互动(0)

  从9月26号到29号,《第一新闻》持续报道了西安市执法专用停车场向车主收取暂扣、扣留车辆停车费与《行政强制法》相悖的问题。车主到底该不该向执法专用停车场交停车费呢?昨天,西安市物价局官方网站对此进行了回应。

  记者在西安市物价局官方网站看到,首页上多处出现了题为《不推诿不扯皮立即查马上改——迅速回应媒体报道的执法专用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公告。公告称,近日媒体连续报道了西安市执法专用停车场向车主收取暂扣、扣留车辆停车费的问题,物价局立即进行研究,立查立改。并采取四项措施,一是要求执法停车场停止向车主收取停车保管费;二是向市政府建议,按照《行政强制法》要求,尽快明确行政机关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的缴费主体;三是建议政府直接设立执法专用停车场免费停放,或者以招标等方式选择执法专用停车场;四是对涉及执法专用停车场收费的政府和部门文件进行修订。记者了解到,9月30号,包括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西安市交警支队、西安市政府法制办等多个单位召开讨论会,并明确通知了下属执法单位,从9月30日起暂时不再收取执法停车费。

  西安城管执法局停放办主任杨阳:“我们及时通知我们四个支队和区局,给相关的我们签订合同的执法停车场已经明确了拖移车辆停放,不收停车费,把拖移的车辆登记好,登记好以后,停车费这一块由政府买单。”

  对于西安市物价部门在官网上的公告,西安市的执法专用停车场有没有接到不向车主收取停车费通知呢?

  西安振安执法停车场负责人刘德平:“昨天我们接到西安交警支队的有关部门电话通知,今后的违停、拖移车辆进入停车场以后,取车群众办理好相关手续,可以免费开走。至于产生的停车费用,他们也没说,只是说现在正在跟有关部门沟通和协商,说今后会给我们一定的补偿。”

  记者先后走访了三个执法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现在已经停止向车主收取停车费。车主的利益得到了维护,但执法停车场的利益却没有更好的保障。

  西安振安执法停车场负责人刘德平:“作为停车场的经营者来说,我们自己也觉得挺委屈,因为停车场从运营成本,一年几十万的运营成本,媒体其实也是为大家着想,做出正面的报道,但是作为我们停车场来说,那我们的利益谁来保障,我们的员工生活怎么保障,这也是一方面问题,我就希望有关部门把这个协商一下、解决一下,大家都好一点。”

  对于已经交过停车费的车主能否要求退款,相关法律人士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说,车主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追偿,但现实中这种情况存在了一年多,而且涉及面很广,车主也没有相关凭据,所以维权难度很大。(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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