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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志愿服务仍存诸多问题 亟需建立全国性法规

2013年10月24日 09:12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有媒体报道,重阳节当天敬老院里志愿者人满为患。近年来,这种节庆时期或特殊节日中志愿服务反倒给受助者造成负担的现象屡见报端。其中不乏一些缺乏爱心的人把弱势群体当成“道具”,不考虑受助者的实际需求和心理感受。不过,也有不少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爱心需要呵护,不能一味批评志愿者的热情,而是应当探索更多更规范的渠道去释放民众的爱心,更好引导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我们需要更多的志愿服务。整体来说,我们对志愿服务的认识以及主动参加志愿服务的意识远远不够。”阳光志愿者协会会长赵庆坦言,我国志愿服务之路才刚刚起步,还存在很多问题。对于那些“变味”的志愿服务,需要我们去引导,去规范。一份真诚的爱心其实很脆弱,我们应当细心呵护目前全国各地燃起的志愿服务“星星之火”。

  “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中,有很多人常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是志愿者发自心灵的自我选择,他们不求回报,回馈社会,不管志愿服务的效果如何,我们都应当对他们多一些理解与尊重。”青年歌唱家谭晶在参加完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有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志愿服务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志愿服务在规范、管理和引导方面缺乏相应法律法规。而要消除这些管理上的混乱现象,迫切需要一个全国性的法规,来规范、促进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

  可喜的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志愿服务活动的兴起,各地立足本地需求,积极探索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与做法。比如山东泰安市的“菜单式”志愿服务模式,集“备菜”“点菜”“送菜”“评菜”为一体,较好地解决了志愿服务中存在的盲目、自发、分散、无序等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赵庆杰指出,“菜单式”志愿服务模式,从伦理学角度讲,是道德动机与道德效果的统一,成功避免了“好心办坏事”情形的出现,实现了“按需分配”,不会再出现“一天被梳头多次”“把不想过马路的老奶奶硬搀扶过去”的荒唐情形,让受助者与志愿者实现“双赢”。(本报记者 龚 亮)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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