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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一块钱办公司”:门槛降低总体利大于弊

2013年11月08日 09:09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务院10月25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意在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这一利好令市场大为振奋,被媒体普遍解读为“零门槛”办公司。

  在11月7日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说,改革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

  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着怎样的意义?如何破除激活市场主体的各项制度障碍?事中事后监管怎样做好?下一步又会有哪些配套措施跟进出台呢?

  开公司门槛降低利弊何在?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五大改革内容的第一项,就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同时,会议还要求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这是不是意味着“一块钱就可以开公司”了呢?

  对此,张茅解释说,“一块钱办公司”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并不是说不用花钱就可以办公司了。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实际上,股东没有按规定的时间交付出资,根据法律和公司的章程要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指出,对于真正想诈骗的人来说,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起不到防护作用,骗子公司可以委托代理公司垫资,等于真正的骗子没挡住,但把诚实的创业者挡在门槛之外了。新政策虽然不排除将来有被滥用的可能,但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失信制裁制度来防范和化解,总体上利大于弊。

  张茅说,改革举措能够激发投资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对创新企业的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推进改革试点以后,个体私营经济增加的量非常快,也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宽进之后企业失信咋办?

  “宽进严管”是此次改革的原则之一。但是,企业注册“宽进”之后,企业出问题怎么办?有人提出来,注册资本取消了最低限制,从实缴登记制改成认缴登记制,是否就会出现皮包公司遍地的情况?公众是否会因此面临因被皮包公司骗钱难以追讨的困境?

  张茅就此表示,深圳和珠海的试点从今年3月1日开始改革,到年底也不过是三个季度,但是企业的数量大大增加,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是平稳的,没有出现过去一些人担心的大量的虚假、欺诈。“皮包公司”说自己是1亿元资产、1万亿元资产的情况并没有大量出现,总体情况是正常的。

  事实上,改革在“宽进”的同时还有“严管”。张茅表示,首要是转变监管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强化信用监管,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

  “如果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仅靠政府、工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巡查、抽查,实际上作用还达不到严管的目的。”张茅说,要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交易、个人和企业之间,都可以通过查询信息系统来了解信用状况。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对失信的行为共同采取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正是此次改革的五大内容之一。张茅表示,随着诚信体系的建立,个别企业诚信缺失的现象会越来越少,因为一旦产生,它付出的成本会很高,大到企业承担不起的程度。

  转变政府职能突破口?

  就改革的内容来看,第一、三、五项可以说是为了降低门槛,第四项旨在创新监管方式,剩下的第二项内容“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却别有一番含义。

  张茅表示,年检制度这次改成年报公示制度,是方便企业的一项措施,比如说过去的年检制度,经常有的企业因为工作忙忽视了年检,企业受到了很多的惩戒,而且年检还要缴费,现在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此外,抽查制度也非常重要。工商部门或其他部门想查谁就查谁、想罚谁就罚谁、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这种现象要从根本上进行改变。

  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这一点已在广东深圳、珠海开始试点。知名经济学者马光远认为,取消工商部门对公司的年检,建立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政府再也不能以此来收费和折腾公司,这是释放出的最大的制度红利。

  张茅在阐述此次改革的意义时,首先提到的就是“这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举措”。他说,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进一步划清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界限,把政府应该管的事情管好,充分调动市场和企业的积极性。这个改革主要促进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协同监管、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来看,这是一个重要的举措,也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这项改革举措的推行也必将推动一些部门转变政府职能。

  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抓紧提出修改《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张茅说,现在各地政府、企业反映很强烈,纷纷要求尽快实施。各个部门要协调配合,使这项利国利民的措施更快、更好地落地生根。(本报记者 陈 恒 郑北鹰)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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