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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改革试点:农民可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

2013年12月05日 10:39 来源:长城网 参与互动(0)

  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日前,国土资源部批复了《秦皇岛市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秦皇岛市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今后,秦皇岛市将探索旅游产业有关用地分类管理政策,探索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分享收益的模式。这是我省获批的第一份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也是我省对旅游产业用地改革的重要举措。

  《方案》提出,秦皇岛市要探索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分享收益的模式。建立健全政府、旅游开发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以集体土地参与旅游项目开发的模式,让农民“不失地,不失业,不失居”。对依法批准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主开发旅游项目,或采取入股、联营、租赁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经营。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所有权、用途和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和农民以多种方式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项目开发。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探索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用地政策,研究制定旅游用地目录、转型升级指南、准入条件、退出机制等,探索旅游产业发展与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新模式。

  《方案》将强化旅游产业有关用地管理规划管控制度,对在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外的区域,确需对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布局进行调整的,应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以及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机关备案后实施。

  据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秦皇岛市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期限为2013年至2018年,今年年底前全面启动旅游用地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到2018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旅游用地管理体制。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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