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沈阳市政协委员:室内空气污染整治应与治霾并重

2014年01月10日 14: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沈阳1月10日电 (司晓帅)正在此间召开的政协沈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有关治理雾霾、提升空气质量的提案不胜枚举,而同样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室内空气污染却鲜有委员提及。沈阳市政协委员冯昀10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说,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应与治霾一样,成为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

  冯昀坦言,当今社会,大量新型建筑和装饰材料、日用化学品进入住宅和公共建筑物,这些材料或产品均会向室内释放有害化学成分,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加之现代建筑物的密闭化,导致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细菌及病毒的空气在室内重复循环使用,不能及时排出室外,造成室内空气质量的恶化。

  “事实上,室内空气污染远比其它污染对人的健康危害大,因为人的一生有近90%左右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冯昀说。

  身为辽宁省委省政府、沈阳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的冯昀,近年来在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不少调研。她认为,对人体形成危害的气体主要有:甲醛、苯、二氧化硫、氨等,它们主要来源于室内装饰用的油漆、胶合板、刨花板、内墙涂料、家具、以及建筑物墙体、复合地板等。长期生活在污染的空气中将对人体的呼吸功能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导致病变。

  冯昀通过调研获知,日本、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以及一些欧洲国家早在几十年前就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室内一些无机污染物如石棉、氡、悬浮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进行检测与控制。

  “我国于2003年出台的全国首个《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只是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的依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冯昀说,建议相关部门能够出台《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条例》,有效治理室内空气污染。

  冯昀表示,《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条例》应在室内空气质量环保标准,市场上的建材及相关用品环保标准,建筑物及交通工具(视为室内)在交付使用前的跟踪监测,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的质量检测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此外,她还建议建立室内空气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对因室内空气污染而引的健康危害事故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事故责任人严惩不怠。(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