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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部署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怀工作

2014年01月14日 18: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14日电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通知》围绕生活、养老、健康、精神以及生育5个方面的内容,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工作提出全面要求。

  《通知》指出,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旨在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养老、医疗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服务,逐步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

  《通知》指出,要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及时为特殊困难家庭发放抚慰金或补助,在特殊困难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或生产生活出现重大困难时,进行紧急救助。对年满60岁的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帮助其优先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探索建立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健康管理,将特殊困难家庭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随访评估和健康指导,并建立医疗服务巡诊制度,对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为特殊困难家庭开通“绿色通道”。

  《通知》同时指出,要建立特殊困难家庭信息档案,实行一对一联系人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通过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必要时请心理专家或社会工作者上门进行心理干预。开展亲情牵手,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群团组织和慈善机构等与特殊困难家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鼓励党员、团员、部队战士、在校学生等与特殊困难家庭建立亲情关系,给予精神慰藉。为有再生育意愿的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指导制订适宜的生育计划,对需要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给予必要帮助。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原则,争取各级财政落实所需资金,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和生育关怀基金,多渠道筹措社会捐助资金。探索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困难家庭的良好环境。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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