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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纪委:纪检干部要带头履行“八项规定”

2014年01月21日 14:47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月20日,市纪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兰州实际,研究部署贯彻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认清定位,突出主业,更加注重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抓早抓小抓严,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会议指出,要把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干部下基层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四风”问题,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做改进作风的表率,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把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首席记者 李晓霞)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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