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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刊文谈基层维稳:存过多使用警力等问题

2014年02月17日 10:45 来源:《求是》 参与互动(0)

  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是社会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近年来,安徽省南陵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了“资源在基层整合、队伍在基层组建、处置在基层开展、矛盾在基层化解”的基层维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被中央有关部门称为“南陵经验”。“南陵经验”是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生动实践,是对“枫桥经验”的坚持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启示性。

  一、“南陵经验”的形成

  南陵县总面积1263.7平方公里,人口55.4万,其中农村人口47.2万。在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加速转型的新形势下,全县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纠纷、企业改制、意外事故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问题因化解不及时、应对不妥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

  痛定思痛,南陵县认真总结反思了基层维稳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维稳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的作用发挥不够,各方力量未有效整合,往往是以公安为主体的专业力量“孤军作战”;二是专业力量使用受到制约,农村地广线长,派出所警力薄弱,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市、县警力难以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错过了化解处置的最佳时机;三是一般民警的群众工作经验和能力不足,化解处置手段刚性、单一,过早、过多使用警力,容易形成警民对立,造成工作被动等。针对上述问题,2009年底以来,南陵县积极探索、认真谋划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新路径,以三里镇为试点,围绕“发现快、集结快、处置快”的目标,成立了以镇、村干部为主体的群众工作队伍,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等较大矛盾时,发挥“距离近、脸面熟”等优势,先于专业处置力量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劝解疏导、舒缓情绪,能化解的就地化解,不能化解的全力协助专业力量进行处置。

  2010年12月以来,南陵县按照“切合实际、规范易行、科学管用”的思路不断总结完善,着力在“实用性、规范性、长效性”上下功夫,健全工作机制和处置预案,组织培训演练,逐步在全县推开。2012年11月,中央维稳办负责同志专程到南陵县调研,称其“为创新农村地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作了可贵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主要做法

  分类组建队伍。在乡镇(街道),组建以党政干部为主体的维稳应急处置骨干队伍。在村(社区),组建以“两委”班子成员为主体的维稳应急处置队伍。注重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村干、退役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村民组长等的作用,从中优选人员作为辅助力量。按全覆盖的要求,全县建立了一支专兼职信息员队伍。

  明确职责任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收集上报等日常工作。一旦发生较大矛盾纠纷,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并报告相关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安抚现场人员情绪、劝导疏散围观群众等先期处置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协助公安等专业力量做好相关化解处置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联系群众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活动,深入开展“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实行“一线工作法”,把应急处置工作与日常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是信息收集报告机制。依托政府内网,建立了县、镇、村三级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管理平台,制定了信息收集、处理及考核办法。三是领导指挥调度机制。乡镇(街道)、村(社区)维稳应急处置队伍分别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支部领导,是本辖区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镇、村工作力量要服从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四是日常管理机制。建立了管理调度、培训演练、绩效考核、奖励补助等制度。

  三、工作成效

  整合了维稳资源。南陵县实行“一人多能、一队多用”的维稳应急处置模式。凭着“一张脸”(人熟、威信高)、“一颗心”(履职尽责、真诚为民)、“一双手”(带头致富、排忧解难),在不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和大量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围绕“实际、实用、实效”,把各方力量进行有机整合,形成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

  落实了维稳责任。实行一岗双责、责任捆绑,把工作要求具体化、指标化,落实到岗位和人头,强化了“第一责任”意识,有效解决了“引发问题的不处理问题、激化矛盾的不化解矛盾”的现象。通过责任倒逼,推动基层不断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锤炼了维稳队伍。基层工作人员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过程中,与群众密切了关系、增进了感情、增强了信任,也使自身受到教育、得到历练。

  提高了维稳实效。由事后被动应对转变为事前主动预防,由随意用警转变为依法梯度用警,由公安机关“单兵作战”转变为专业力量与基层群众工作队伍“协同作战”,由强制手段“刚性维稳”转变为综合施策“柔性维稳”,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增加了和谐因素。2010年以来,该县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均在98%以上,群体性纠纷逐年大幅下降。

  四、几点启示

  坚持源头治理,始终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当前,绝大部分社会矛盾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必须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自觉把应急处置与源头治理、动态管理相结合,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坚决纠正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是“枫桥经验”的内涵,也是“南陵经验”的精髓。要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能和优势,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坚持依法治理,提高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群众权益、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决不能为了解决一时一地的社会矛盾乱开口子,甚至违法乱作为。要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徐立全 中共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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