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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反垄断自由裁量权过大”:将制订规范

2014年02月19日 10: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9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召开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新闻发布会。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指出,发改委处罚时有1—10%的罚款幅度规定,确实存在自由裁量权,今后会制订一些规范来向社会明示。

  针对媒体反映的“价监局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许昆林指出,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执法机关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发改委在立案方面没有什么自由裁量权,只要有事实根据、实名举报都要立案。在处罚的时候,有1—10%的罚款幅度规定,这里确实有自由裁量权,但今后会制订一些规范来向社会明示。

  许昆林指出,目前根据对市场损害的程度、配合调查的情况,还有他们是不是积极整改,整改到位不到位等等多个方面来通过一定的程序裁定,所以自由裁量权也是受约束的。他表示:“对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的重要证据,积极整改,消除危害结果,恢复竞争秩序的企业,这些自由裁量权也是很有必要的。”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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