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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律师申请公开河南训诫中心详情 称为防死灰复燃

2014年02月23日 07:1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河南南阳、驻马店、邓州、新乡等地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一事近日被媒体曝光,所谓"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它的职能主要是针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被质疑这是"新型劳教所"。河南省有关部门随后表态,"训诫中心"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在全省范围内排查清理。

  排查处理结果尚未对社会公布,这两天,多名律师已经向河南省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追问训诫中心查处情况。律师们究竟要求公开哪些信息?

  参与申请信息公开的31名律师来自河南、浙江、北京、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律师们看到有关河南"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的报道,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联合起来,起草并在2月19号已经向河南省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律师刘伟:我们看到有这样的新闻之后,跟很多律师在一起讨论,大家觉得这个事情非常有意义,因为牵扯基本的人权保护,所以我们就发起了这样一个联名。

  广东律师王全平也是申请"训诫中心"信息公开的律师之一,他告诉记者,据他所知,类似于河南"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这样的机构,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只是叫法不同。早有律师去年就在呼吁,类似于"学习班"、"训诫中心"这样的机构并不合法。

  王全平:因为劳教已经取消,这些人怎么处理是当地政府感觉比较头痛的,所以就以这种方式,所谓的教育,但是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去年有五六个律师就获悉有这种机构,各地的叫法不同,有学习班、法制学习中心,已经有律师呼吁取消这种学习班。

  河南"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的报道算是给了律师们呼吁此事的契机。王全平律师说,联名申请的主要目的是防范这种做法死灰复燃。

  王全平:你要建一个培训班,你要场地建筑,还要财政,管理人员,各个方面的情况,这不是说简简单单说办个培训班就能办起来的,是要花很多人力物力的,是不是只有河南一两个地方,是不是还有其他地方也有,主要是防止以后再有类似情况出现。

  律师向河南省政府申请公开的信息包括六个方面,如果没有答复,可能会走法律途径。

  律师王全平说,申请公开的内容首先是设立训诫中心的提议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审批程序怎样的?分别设立了哪些训诫中心?

  王全平: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是谁要求设立的首先,因为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提议的人提出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这个我们希望能够找出来,要那些提议搞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官员承担一点责任。

  虽然训诫中心曝光后,已经摘牌,被训诫人员已经释放回家。律师们还想知道被训诫公民的数量、原因、训诫期限分别是怎样,他们在训诫中心的待遇如何。既然训诫中心的存在本身违法,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被训诫人员是否有救济和赔偿。

  王全平:违法限制人身自由,国家赔偿法是有规定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有些办错案的那些,怎么赔偿是有规定的,没有法律依据,当然也应该赔偿,这属于一个纠正错误补偿救济的方式。

  律师们对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详情的追问只是刚刚开始,如果在法律规定日期内,河南省没有回复,他们可能会走法律途径。

  王全平:如果没有回答或者答复不符合我们的诉求、不合适的话,有可能会去起诉他。(记者刘黎)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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