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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推动社会救助城乡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一致

2014年02月28日 15:5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8日在此间表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从所列的各项救助制度到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都没有区别城乡二元结构,政府鼓励城乡差别小的地方、有条件的地方,在逐步缩小城乡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的基础上,逐步达到城乡标准和补助水平的一致。

  李立国是在参加国务院新闻办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此前,由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27日对外公布。

  李立国表示,在推动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方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五方面具体设置,一是政策制定和实施主体上,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经办工作上,一般都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经办机构;二是在标准的制定和调整上,是城乡统筹考虑的;三是在社会救助申请流程和审核审批程序上,城乡是同样的;四是在健全资金物资保障机制上,把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城乡是同样要求的;五是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规范上,对城乡是同样规定的。

  他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尤其是在办法颁布实施后,在国家层面制定临时救助制度时,要考虑把在城镇工作生活达到一定期限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到临时救助范围。在没有城乡差别的救助项目上,在支出标准相对一致的救助项目上,如医疗救助,实行城乡同样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同时,研究制定社会救助的法定量化确定机制,依据制定救助标准的有关科学制度来制定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尤其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的法定量化标准,尽可能实现城乡标准的统筹和缩小差距。

  但李立国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并不意味着城乡救助水平完全一致。“因为财产、收入来源、经营条件以及消费支出条件的不同,城乡救助标准和水平完全统一还有一个历史过程。”他说。

  据初步统计,2013年我国城市低保救助1096万户、2061万人,全年支出资金724.5亿元;农村低保救助2925万户、5382万人,支出资金841.9亿元;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38万人,支出五保供养资金174.3亿元;救助城市“三无”人员90万人;实施医疗救助1亿多人次,支出资金260亿元;实施临时救助3937万户次,支出资金93.4亿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1200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8000万人次。(记者崔静、左元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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