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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资金频成腐败牟利工具 制度完善刻不容缓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3月02日 12:43 来源:瞭望 参与互动(0)

  拉拢腐蚀“一把手”、营造回扣“潜规则”、钻政策“空子”大肆冒领……《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多方调查采访发现,近年来,全国各地涉及国家惠民资金领域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暴露出的犯罪手法更是五花八门。

  本刊记者采访的办案人员和有关专家认为,国家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却异化成腐败分子的牟利工具,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应当高度重视,并通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惠民资金成了“唐僧肉”

  2013年10月,江西省农机局原局长王绍萍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00余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200余万元,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据办案人员介绍,2007年7月至2012年11月,王绍萍先后收受各地农机商等22人行贿的财物共计700余万元。作为回报,王绍萍则滥用手中的权力,为行贿人套取农机补贴大开“绿灯”,违规同意不符合享受农机补贴条件的产品进入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造成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损失达2200余万元。

  涉及农机补贴的腐败,王绍萍案并非孤例。据了解,2012年至2013年9月,沿海某省一地级市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农机补贴发放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就有19件25人。

  而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仅2012年至2013年,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3件27人,均作出有罪判决。2014年,已初查了一批案件线索,已确定可立案2件6人。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近年来各类惠民补贴政策的出台,惠民资金被违规套取侵吞的现象时有发生。

  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节能家电补贴等政策已陆续宣告结束,但全国各地频频曝出违规套取相关补贴案件。

  据了解,华东地区某省的一县级检察院,目前已查办此类案件近百件,涉案金额达900多万元;华北地区某省一县级检察院去年8月份以来立案查办5件家电下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中部地区某地级市检察院去年以来已对此类案件立案8件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

  其他领域的惠民补贴被侵吞案件同样多发。

  2009年,华东地区某地民政局出台政策,将敬老院老人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除在指定医院住院看病可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还可以享受民政医疗大病救助政策。

  政策出台后,当地4家敬老院和2家私立医院却打起了侵占大病救助资金的“歪主意”。据当地检察机关查实,2012年前后,他们通过给敬老院回扣收治病人,采取小病大治、轻病重医来增加收益,通过过度治疗提高医疗费用,再利用医疗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漏洞,侵吞救助金80余万元。

  今年1月23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人代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披露,去年江西各级检察机关针对国家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犯罪问题,开展了“小专项”集中行动,依法立案侦查农机购置补贴、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67件10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其中,省检察院组织查办的全省农机系统45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致使大量农机购置补贴被套取窝串案,涉及省市县三级农机局长20人。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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