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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新华:任何人如果违法违纪都应受到依法查处

2014年03月02日 18: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2日电 (记者 邢利宇 吴旭)“任何人如果违法违纪都应受到依法查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吕新华,2日在回答记者有全国政协委员被撤销资格问题时回应。

  对于个别政协委员相关违法违纪问题,吕新华表示,从全国政协委员整体来看,还是个别现象,作为政协委员应该珍惜自己的荣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维护形象。

  另有记者问,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带领新一届中央集体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和新举措,很多公众拍手叫好,也有人担忧营造风清气正的努力是否能持续?

  对此,吕新华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狠抓党的作风建设,尤其是廉政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深得老百姓的欢迎。比如说制定并实施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查深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等。这些都抓住了转变党风的关键,回应了老百姓的关切,促进了政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

  “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绝不能是一阵风。”吕新华说,我们希望也相信能够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这也是全体政协委员的期待。

  吕新华介绍,2013年,中纪委、监察部对涉嫌违法违纪的中管干部结案和处理的已经有31人,部分是部级干部。他说,我们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法违纪的问题,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位有多高,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的追查和严厉的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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