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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官员:法院对伤医等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责

2014年03月09日 13: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程新文9日在谈及医患纠纷时指出,对于严重侵害医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的犯罪行为,无论是作为司法工作者还是社会的一员,对此都表示强烈愤慨。人民法院也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9日10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程新文就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相关情况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网、人民网在线访谈,并就网友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程新文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有些患者在解决医疗纠纷过程中采用过激的形式维权。人民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其违法甚至犯罪情节的轻重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程新文表指出,在民事审判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民事审判活动依法维护患者和医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裁判的示范效应,规范和引导患者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以共同构建健康良性的医患关系,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秩序。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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