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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

2014年03月11日 19: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王剑)“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加快,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显得十分必要。”全国人大代表邱新海在京建议,“适当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

  邱新海表示,农村敬老院是农村社会福利院,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老有所养的场所。“就江西而言,21世纪初,全省大部分敬老院基础条件简陋,通过连续实施两轮‘敬老工程’,全省新建、改扩敬老院总数达1600余所。”

  邱新海称,敬老院的硬件上去了,其管理、服务水平包括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服务方式、资金筹集仍存在不少问题。

  据邱新海介绍,江西五保户集中供养现行标准每月220元,难以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也无法满足其“吃、穿、住、医、葬”等需求。“为了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建议政府应适当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

  “我们看到的乡镇敬老院硬件水平切实得到明显提升,但仍停留在满足老人的吃、穿、住等基本要求上,无法提供亲情关怀、康复护理、娱乐身心等方面的人性化服务。”

  邱新海认为,究其原因有两点,其一是管理经费不足,主要靠乡镇支付和敬老院庭院经济来补给,一些困难乡镇难以满足敬老院管理费需求。其二是敬老院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大部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在600-800元/月,难以吸引具备经营管理、护理知识的人才。

  邱新海建议,政府明确将农村敬老院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人员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县级政府予以保障。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以便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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