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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开三公经费不能止于“公开”

2014年03月27日 15:31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为314550万元,与2013年的省本级公共预算支出的这一项预算数443049万元相比减少128499万元。3月24日,甘肃省财政厅在网上“晒”出今年的省本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其中,颇受关注的“三公经费”预算为5.8631亿元。(详见3月26日《兰州日报》一版)

  “三公消费”的公开是政府对纳税人的交代,是公开透明监督经费流向的有力举措,但在“三公”数字公布之后,相应的监督通道还有待畅通。任何部门的经费都是由纳税人提供的给养,不局限于某个人或某个机构,监督的权利也自然归属社会公众。

  显而易见,行政信息公开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举措,政府单方面的将信息公开,其出发点和积极意义不言而喻,但这些公布出来的信息,如果只是局限于缺乏纵横向比较的一张生硬报表或者一堆密密麻麻的数字,便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信息公开能不能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执行力,不能寄希望于权力机构自身的道德感和责任感,而是应该引入公共监督以及责任评价指标。只有这样,监督与被监督才会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体系健康运行。同样,如果三公经费的公开止步于“公开”,没有相应的管理上的推进,那么,不论政府的初衷如何积极,都很难防止三公经费公开演变成另一种形式的面子工程。

  面对公开的三公经费,公众有时会感到“迷茫”:这些报表和数字总透着一股“云山雾罩”的气息,公众很难从中判断出某个单位、某项三公支出是否合理,该不该花这笔钱,以及是不是花多了。人们只能凭自己主观的感觉、想象以及个人经验去判断,推理,抑或猜测。在此前提下,自然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作用,更不要说促使改进甚至实施问责了。公开的目的,在于压缩不合理的三公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如果公开之后没有评判,合不合理无从对比,那么“压缩”二字就显得无比尴尬了。

  “三公经费”要想经得起公众的监督,公开只是迈出了第一步。相关部门应认真对待社会公众对三公支出的关切和质询,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监督制度,推进经济责任评价审计,如此,才能真正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给予“压缩”二字应有的力道与严肃,将财政资金真正用于人民所希望用到的地方。(魏婷)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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