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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重点县复产煤矿472处 大部分签字程序不合要求

2014年03月28日 17: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验收复产工作。通知称,50个重点县节后共验收复产煤矿472处,大部分煤矿经验收后由副县长签字批准复产,更有个别煤矿由企业负责人签字,不符合要求。

  通知称,根据前期调度统计,50个重点县被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煤矿925处,其中675处已由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监督并落实真正停产,“真盯”合格率为73%,但仍有250处煤矿没有实现指定副科级以上干部专人盯守。凡没有做到“真盯”的地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指定1名副科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干部负责监督并落实真正停产;对“真盯”不符合要求的,各包片督导小组要督促落实到位。

  通知称,50个重点县节后共验收复产煤矿472处,大部分煤矿经验收后由副县长签字批准复产,更有个别煤矿由企业负责人签字,不符合要求。

  通知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99号)文件要求,省属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局长签字;市属煤矿由市(地)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地)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他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省局局长、市(州)长、县(市、区)长签字前,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具体组织验收的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要签字,以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验收责任,但不能代替省局局长、市(州)长、县(市、区)长的监督、审查、把关性签字。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一律重新补签。

  通知称,50个重点县还有1162处自行停工停产的煤矿,由于长期停产停工,重大隐患丛生,恢复生产时都要严格履行验收、签字程序。凡违反《七条规定》任何一个条款或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标准的煤矿,一律不得复产。决不允许停产煤矿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擅自组织生产,切实做到验收合格一个、恢复生产一个。

  通知称,12个省(区、市)对50个县攻坚战高度重视,已成立36个包片督导小组,各包片督导小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规定的七项任务。当前要重点做好与所包县签订责任状;监督检查“五真”落实工作,督促纠正“真盯”、“真验”不符合要求的做法,及时认真上报相关统计信息。针对3月17日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公司土朱煤矿(位于湖南省冷水江市)发生瓦斯突出并爆炸的事故教训,各包片督导小组要督促所在包片的省属和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的上级公司成立包片督导小组,加大攻坚战力度。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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