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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企21亿建办公楼 被指一面哭穷叫苦一面穷奢极欲

2014年04月10日 08:5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央三令五申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作为央企的中国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却在原有两栋办公楼能够满足生产办公需要的情况下,又以建设“广东电网生产调度中心”的名义,投资21亿余元,于今年2月开工新建总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的豪华办公楼,新建办公楼内竟还规划设计了多个高档健身房、娱乐活动中心、礼堂、高档餐厅等设施(4月9日《经济参考报》)。

  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并且明确指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然而,刚刚过去几个月,在广东电网那里,这条措辞严厉、掷地有声的禁令,就变成了“耳旁风”。我们不禁要问:广东电网公然违反禁令、顶风作案的胆子,从何而来?

  不要拿“审批在前,通知在后”的理由辩解,《通知》中对此有明文规定:“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也别用“国企只是参照执行”来打擦边球,如果“参照执行”等同于“不执行”,那《通知》又何必写上这一句?禁令的刚性又如何体现?

  这些年,没少见电力企业哭穷,为推涨电价造势;而投资21亿建豪华大楼,且内设高档康体娱乐设施,却证明了它们其实多么不差钱。一面穷奢极欲,一面哭穷叫苦;一面凭借垄断地位攫取暴利,一面想方设法从百姓兜里掏钱——这样的国企,社会责任安在?

  广东电网公然违反禁令、顶风作案,树了一个“坏典型”。对这样的“典型”,切不可轻易放过。犯罪学中有种“破窗理论”: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没有及时修复,将会导致更多的窗户被打破,甚至整栋楼被拆毁。广东电网违规开建豪华大楼,就好比停建楼堂馆所禁令的一扇“破窗”,如果得不到及时制止,受不到应有惩处,势必诱发更大规模的效仿,长此以往,再严厉的禁令,最终也将沦为一纸空文,中央“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的良苦用心,恐怕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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