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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微博回应“东交民巷27号女子”:无此人

2014年04月11日 0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最高法微博回应“东交民巷27号女子”:无此人
图为微博截图

  中新网4月11日电 微博用户“@大头妹小鸣鸣”发帖反映,一与其发生纠纷且态度蛮横的女子声称身份证住址是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今日凌晨发布微博称该院工作人员中,没有帖中提及的女子。

  微博全文如下:

  对“@大头妹小鸣鸣”发帖反映问题的回应

  针对微博用户“@大头妹小鸣鸣”发帖反映,一与其发生纠纷且态度蛮横的女子声称身份证住址是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一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我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予以调查。

  经对“@大头妹小鸣鸣”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种信息比对,我院工作人员中,没有该名女子。

  最高人民法院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进行监督,同时,对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损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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