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四川省将逐步提高计生家庭奖扶标准

2014年04月11日 09:23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有序实施、风险可控”的原则,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全面实施。我省将同时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并逐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

  意见提出,人口计生部门要规范再生育审批制度及流程;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类违法生育行为将被严肃查处,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要依法给予处分;依法查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单位和人员。

  为防止生育堆积现象出现,我省将强化单独两孩政策风险防控,倡导合理的生育间隔,平抑出生结构性波动,避免对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配置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同时,健全人口监控和预警机制,推进婚姻、生育、户籍、医疗、教育、社会保障、流动迁移等人口信息共享,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报告和应对。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有效衔接,加大独生子女特殊困难家庭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扶助力度,维护和发展好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记者 刘宇男

【编辑:吴涛】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