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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改革重在“事儿要解决”

2014年05月07日 09:3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避免网上信访“一回了之”、诉访分离“一分了之”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强化网上信访、推进诉访分离、治理越级上访为重点的信访制度改革有序进行,逐步扭转了过去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状况正在得到改变,公民合法信访权利得到依法保护,违法闹访被有效制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逐渐走上法治轨道。

  今天本报报道的湖南省益阳市信访改革探索,就是通过构建释法、纠错和帮扶三重机制,树立“面对面”“硬碰硬”“心贴心”的理念,让群众在诉访分离的“出口”感受到诚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达到有机统一。

  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入口”、办理、“出口”这三个环节中,“出口”问题从根本上关系着信访改革的实施效果,关系着能否从制度上让“有据可凭”“有法可依”的上访人“有门可进”“有理可讲”“有路可走”。

  如何避免网上信访“一回了之”、诉访分离“一分了之”、越级上访“一拒了之”?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不少人是由于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对法定权利不理解而上访,针对此类上访者的解释疏导工作要有参与的广度。尤其对于法院裁判正确但仍然不满的当事人,应通过听证会、判后答疑等形式,邀请专家释法、扩大群众参与、引入媒体监督,以公开的姿态来体现辨法析理的诚意,给无理闹访、缠访的上访人造成舆论压力,从而促使其回归法治维权轨道。

  二是,司法救助并不仅仅只是资金的注入,更多的是体现关怀的温度。因此应丰富司法救助的具体形式,避免“一刀切”和“摊大饼”,盲目追求覆盖面。尤其应注重满足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比如党委政府统筹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开辟绿色通道解决未成年子女教育问题等,让有需要的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温暖。值得关注的是,司法救助的使用,还应避免“乱开口子”,防止本应“雪中送炭”的司法救助变成“锦上添花”的政绩工程。

  三是,信访问题的根本还在于源头治理,只有真正使依法履职、依法裁判、依法监督的法治理念落地有声、行之有力,才能保证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在对冤假错案的纠错追责过程中必须有“自揭家丑”的勇气,在对闹访缠访的依法终结过程中必须有依法办事的果断,在对诉求合理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必须防止互相推脱、制度空转,避免当事人的信任和耐心在相互扯皮的过程中消磨殆尽。(徐隽)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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