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伊斯兰教界揭批“5·22”严重暴恐案件活动

2014年06月07日 10:43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滥杀无辜的人,真主将让他们永居火狱”

  ——新疆伊斯兰教界声讨揭批“5·22”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活动发言摘登

  全国政协委员、伊斯兰教协会常委、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院长

  阿布都热克甫·铁木尔尼亚孜大毛拉:

  暴恐分子打着宗教的旗号,惨无人道地滥杀无辜,既践踏了法律,也违背了伊斯兰教劝人行善、爱国爱教的教义。维吾尔族有句格言:“人民祈求平安,敌人盼望混乱”。暴恐行为与伊斯兰教教义、民族传统美德格格不入。真主在《古兰经》中告诫我们说:“犯罪者的确在迷误和烈火中,他们匍匐着被拖入火狱之日,将对他们说:你们尝试火狱的灼烧吧!”

  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常委、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阿图什市政协副主席

  加如拉·库尔班大毛拉:

  伊斯兰教杜绝任何犯罪的因素和任何宗教极端,因为这是死亡的地带。安拉的使者说:“你们当谨防在伊斯兰中制造极端,你们之前的人就是因为宗教极端而灭亡的。”伊斯兰教确已为在大地上为非作歹者制定了刑罚,因为他们的作恶、恐吓伤害了无辜的人,玷污了他的民族,安拉说:“敌对真主和使者,而且扰乱地方的人,它们的报酬是处以死刑,或钉死在支架上,或把手脚交互着砍掉。”(筵席章:第33节)“作恶者每做一件恶事,必受同样的恶报……这些人是火狱的居民,必将永居其中。”(第十章27节)可见,那些制造暴力行为的恐怖分子,不仅得不到真主的喜悦,进不了天堂,还要受到火狱永久的惩罚。

  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副秘书长、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白大寺伊玛目

  阿布都西克尔·热合木吐拉大毛拉:

  按照伊斯兰教的末世论,每一个死者生前在这个今世的行为,决定了其在后世的待遇,以此鼓励穆斯林信徒“履行善功。为今世做善功,后世必有回报。”“天堂”的字面意思是“花园”,这是穆斯林在后世最好的归宿。与天堂对应的则是“火狱”,那里有“穿火鞋”“垫火褥”“盖火被”和“遭火烧”等七种大罪的刑罚,凡生前作恶的暴徒,都将被带上“枷锁”,投入“火狱”。

  谁入火狱由真主注定,同时对于那些作恶的人和违抗真主命令的人,真主在《古兰经》中明确指出:“难道他们不知道吗?谁违抗真主及其使者,谁将受火狱的刑罚,并永居其中。那是重大的凌辱。”(第九章63节)对他们的惩罚就是“他们的内脏和皮肤将被沸水融化,他们得受火鞭抽打”(第二十二章20至22节);“只能饮沸水和浓汁”(第七十八章25节)“他们在火狱里要垫火褥,要盖火被,我要这样报酬不义者。”(第七章41节)

  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常委、霍城县政协副主席、霍城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阿布都热西提大毛拉:

  伊斯兰指责在大地上伤害他人的作恶者,禁止一切越轨行为。真主在《古兰经》中提到:“犯罪者的确在迷误和烈火中。他们匍匐着被拖入火狱之日,将对他们说:你们尝试火狱的灼烧吧!”(第五十四章47至48节)可见,在大地上为非作歹,滥杀无辜的人,真主将让他们永居火狱,并接受火狱痛苦的刑罚。作为穆斯林应当时刻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多多行善,避免作恶,成为一个真正的信道且行善的穆斯林,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真主天堂的回赐。 (本报记者 陈蔷薇整理)

【编辑:何敏】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