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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改变院士头衔“奇货可居”状况

2014年06月11日 15:29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简称两院)院士大会在京召开,最热的话题不是遴选,而是退休和退出。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和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分别表示,院士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是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和荣誉性。

  作为学术界的最高荣誉,院士一般被授予最杰出的科学家,代表着一个国家科研领域的最高水平。因此,保障院士队伍的质量和声誉,对于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意义重大。完善遴选机制、畅通退休退出机制,无疑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畅通院士退休退出机制的呼声由来已久,不少院士也奋力疾呼。两院院士中,获准退休的仅药理学家秦伯益一人,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国舫向任职多年的北京林业大学提出退休要求,却被拒绝。原因是党委书记和校长表示“你是我们学校的旗帜,还要靠你说话呢”。

  有了院士这个“金字招牌”,往往意味着在科研资源的竞争中占据优势。不少地区和单位因此纷纷为院士开出优厚的加盟待遇,即使日后院士萌生去意甘愿“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用人单位也很难轻易“作别西天的云彩”。

  掺杂了太多利益纠葛,院士遴选制度也饱受质疑。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审时曾语出惊人,他将受贿的巨款用于为参评院士做准备,因为这个事情“需要用钱”。虽然供述未被证实,不过,由此引起的普遍忧虑并不多余,既然院士头衔能给个人和单位带来诸多“好处”,用什么来避免单位和个人倾尽全力为之“铺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院士制度的要求,主要就是要突出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改进和完善院士遴选机制、退休退出制度等。这些正是此次院士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从维护院士队伍自身形象来看,如此正本清源之举无疑十分必要。不过,院士减负的关键恐怕在章程之外——因为“不必要的干预”多半源自放不下的利益。

  中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究其原因,我国并没有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科研项目管理的混乱。目前,科研经费分散掌握在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拨款的主要方式是项目制,即申报项目,审批通过立项后拨款。这些部门既是科研经费的发放者,又是科研项目的审批者,因此“跑部钱进”的现象层出不穷,弄虚作假因此也应运而生。

  如果不能改变院士头衔“奇货可居”的状况,剥离科研经费的发放权与审批权,引入公平、公正、公开的外部审计制度,那院士身份恐怕很难脱离尴尬状况,恢复学术和荣誉的本质。( 赵志疆)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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