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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坚决反对以强制措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2014年06月18日 08:4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之声近期持续关注了江西赣州寻乌县“计生政策与多项行政审批挂钩”的事情。听到我们的报道之后,江西吉安、湖北宜昌、广东汕头等地的听众也给我们打来电话,表示当地也存在着新生儿落户必须要上环或者结扎的情况。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给中国之声发来反馈,表示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关于江西赣州寻乌“行政审批与计生工作”挂钩的报道播出之后,寻乌县已给中国之声发来答复函,表示将立即叫停报道中提出的问题。但是这两天,陆续有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自己户籍所在地存在类似情况,特别是在很多地方,新生儿落户与计生工作捆绑较为普遍,赣州章贡区水东镇居民王先生:

  王先生:就是我们镇,水东镇这边,就是生完二胎以后。第二胎的话他就要求一定要结扎或者上环才能上户口。我的小孩是快两岁了还没上到户口。就是因为要结扎或者上环才能上户口。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居民刘先生说,一方面不愿自己的妻子做结扎手术,但孩子又快到入学年龄,没有户口无法读书,究竟怎么办,实在纠结:

  刘先生:我那个小孩是头胎生了个女儿。然后到了五六岁的时候,要申报二胎。二胎就办了准生证。然后手续全办好了之后,拿着手续去办户口他就不给办。到计生办去他就非要你结扎了之后有那个结扎证,才能够办证明。不然就不给你办那个证明。

  记者打电话到吉安市安福县公安局,询问相关政策:

  记者:严田镇派出所为什么新生儿生户口要结扎呀?

  公安局:哪里都要,现在都是这样,要结扎。生了两个小孩一定要结扎,不结扎不给你上户口的。

  记者:安福县都要这样?

  公安局:都是这样。不要说是全县,全市到处都是这样,老早就是这样子了。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就联合下发了通知,即使是针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也不得自立限制落户的法规。但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处长刘志强表示,基层确实有违规情况存在:

  刘志强:确实有这个问题,就是在基层有些单位、机关党委政府要求这个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来做计划生育工作。有这个情况确实有这个情况,但是我们发现这个情况不能让他这样做。

  他说,江西省公安厅对新生儿落户政策的态度十分明确:

  刘志强:像我们江西省公安厅在新生儿落户这一块的政策是非常明确的,不能跟任何东西能捆绑,不能跟相关的福利捆绑、包括结扎、包括社会抚养费不能捆绑,这是明确的。我们是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只要新生婴儿的父母亲的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必须办理落户,不管他是超生的还是非超生的。

  同时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书面回复,表示江西省没有要求基层将结扎上环与上户口捆绑,下一步将继续发文,强调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行政。除了江西,湖北宜昌、广东汕头等地的听众也表示,他们同样遭遇了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政策挂钩的事情。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的工作人员说,除非夫妻双方是双农户口且头胎为女儿,否则,就要上环或者结扎:

  工作人员:头胎就要有那个上环证。

  记者:上环证?

  工作人员:对。

  记者:国家政策不是说只要户口本、身份证什么的就行吗?

  工作人员:我们这里是第一胎就要上环,第二胎就要结扎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17号给中国之声发来反馈再次强调:国家卫生计生委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人为本,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引导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纠正入户与上环结扎等挂钩的错误做法。(记者冯会玲 周益帆)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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