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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

2014年06月26日 0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 刘辰瑶)国务院国资委党官网25日公布,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从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任务;强化检查考核;加强组织领导方面规范方面加以规范。

  《意见》结合国资委机关和中央企业实际,明确国资委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担负五项任务:一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在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方面,《意见》明确要从四个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检查和考核:党委班子成员要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意见》要求各中央企业、直属单位党委(党组)要参照《意见》制定本单位落实措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据了解,2013年以来,国资委所监管的中石油、华润集团、中国移动等多家央企高管因腐败“落马”,其中还包括前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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